僑務委員會111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一、 申請對象: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在學僑生及港澳生(不含
研究所一年級及延修生)
二、 必備資料:
(1) 申請表及證件黏貼單(居留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黏貼1
份)各1份。
(2) 成績單乙份【109學年度學業總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兩學
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109學年度有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不
得申請】
三、獎學金金額:依各捐贈單位說明。
四、上網填寫期限:111年3月1日(星期二)
五、申請文件繳交期限:111年3月2日(星期三)
*本項獎學金採「先上網,後列印」之方式申請,申請同學必須於
111年3月1日(星期二)前至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
(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ScholarDonate.aspx......)
線上填寫,完成後需列印申請表,並檢附證件黏貼表及109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於規定時間(111年02月28日)前將資料繳交至宿舍王芷嫻老師,未繳交者,視為資格不符,將刪除線上申請資料。
※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請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若為清寒家庭子弟,併請提供清寒證明。
※已獲得僑委會110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之同學,不得再申請本項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