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居留簽證入境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換發居留簽證者,應於入境次日起15天內或居留簽證簽發起15天內,向居留地之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 ARC)重入國許可證

有關外國籍學位學生申辦外僑居留證,自110年8月1日起,全面使用內政部移民署「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辦理,不再受理臨櫃申請。(請參考:有關外國籍學位學生申辦外僑居留證)

1. 由學生就學之學校代為申請

2. 由學生自行申請,以線上申辦系統 (外國與外僑、大陸與港澳學生線上申 辦系統)

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reign-student/individual 

為便利學生申請作業,本署業製作中、英文版本宣導圖卡及懶人包(簡版詳版),以及線上操作系統宣導影片(影片連結放置於線上申辦系統網頁提供下載使用)。

有關「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網址為 點這,如申請時遇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客服專線:02-2796-7162,南投服務站: (049) 2200065。

居留證逾期

  • 逾期30日內(不含第30天),若仍在學中,於繳交罰款及延期費用後,可申請延長並繼續居留。
  • 逾期30日以上(含第30天),雖仍在學中,但是於繳交罰款後,必須於7天內出境,並重新申請簽證返台就學。

罰款規定

  • 逾期1-10天:2,000元
  • 逾期11-30天:4,000元
  • 逾期31-60天:6,000元
  • 逾期61-90天:8,000元
  • 逾期91天以上:10,000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