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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有關「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下簡稱新型專班)」計畫,本部業於112年8月至12月中旬召開5場學校說明會、4場企業說明會,鼓勵各校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擴大招收國際學生。
二、請各校依新型專班實施計畫(附件)規定,於兼顧校園國際化及維護教學品質前提下,招收外國學生。有關新型專班之申請資格、開班領域、招生國別,說明如下,其餘辦理內容請詳參附件:
 (一)申請資格: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可申請辦理:
  1、設有STEM、金融或半導體領域相關系所。
  2、與國外學校已具有穩固連結,且具豐富海外招生及產學合作人才培育經驗。
  3、結合產業用人需求,合作廠商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契約,承諾提供專班學生就學期間每人每月至少1萬元生活津貼,實習期間給予不低於基本工資的實習津貼。
  4、非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第5條及第6條之預警學校及專案輔導學校、未有經本部禁止招收全部或部分境外學生情形。
  5、「112學年度(含)以前所設立系、科(不含所或學位學程)」且無「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所定師資質量基準不符而致調整招生名額或經「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查核被列為持續列管或不通過之情事。
   6、招生系所最近一次效期內評鑑結果應為通過。
 (二)開班領域:
  1、配合我國人口政策需求與臺灣產業布局,並對應國內產業技術升級,新型專班的開辦領域,包含科學、技術、工程、數學(Science、Technology、Engineering、Math,簡稱STEM)、金融及半導體相關領域。
  2、大學校院申辦系所須為STEM領域、金融、半導體相關科系。STEM領域係指依本部統計處「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中,學科類別領域為「05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領域」、「06資通訊科技領域」及「07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 (https://stats.moe.gov.tw/bcode/)。
 (三)招生國別:
  1、對全球招生。
  2、本部已於3國(越南、印尼、菲律賓)設置基地/據點,協助學校以集體力量辦理教育展、招生宣傳活動與開設免費華語推廣先修課程,並由本部駐境外機構代表處教育組提供當地排名中上且優質之合作學校推薦清單。如學校招生目標國別為越南、印尼、菲律賓,則合作招生之學校以本部駐境外機構代表處教育組所推薦之各國家當地大專技職院校為優先洽談合作對象,學校清單如附錄。
三、計畫申請方式:
 (一)新型專班應以企業用人需求為導向,請學校完成與合作企業洽談、人才培育目標與需求後,提報新型專班計畫申請書(格式如附件)。為確保合作企業提供專班學生人才培育核心技術之教學資源、明確用人需求與每生每月不低於新臺幣1萬元之生活津貼,請於計畫申請書附件提供學校與合作企業之合作契約(參考範本如附件3-1)。
 (二)每份專班計畫書,內容以20頁為限(不含附件),格式為標楷體14號字;上下左右邊界為2公分;段落間距與前後段距離為0.5行。
 (三)請學校備文於113年1月17日(星期三)前提送計畫書至下列指定單位(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利審查作業之辦理:
  1、公文正本函送本部,不含附件、副本函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專案辦公室,含附件。
  2、專班計畫書(請註明新型專班)紙本5份寄送至國立臺灣大學(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專案辦公室)收(地址: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敬賢樓222室)。
  3、專班計畫申請書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寄送至intensepo2023@gmail.com
  (四)如有相關問題可洽詢專案辦公室張小姐、洪先生,電話:02-3366-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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