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為配合教育部「促進國際生來臺留臺實施計畫」及「補助技專校院辦理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計畫」,延攬更多優秀國際生來臺就學,並鼓勵國際生努力向學,安心就學,特訂定「南開科技大學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114學年度獎(補)助學金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適用對象:114學年度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學生
- 獎補助條件與項目
- 新生獎助學金:
第一學期:全額學雜費獎助
- 在學獎助學金
- 第二學期
- 獎助條件: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前一學期缺曠課率低於10%
- 前一學期無記過紀錄
- 獎助項目:優惠學雜費收費28,000元/學期
- 第三至第四學期
- 獎助條件: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前一學期缺曠課率低於10%
- 前一學期無記過紀錄
- 前一學期依課程總表完成必(選)修實習
- 獎助項目:
- 兼具前項條件者,依下列百分比(四捨五入)提供獎助
- 班級排名前10%,優惠學雜費收費28,000元/學期
- 班級排名前10.1%至75%,優惠學雜費收費40,000元/學期
- 第五至第八學期
- 獎助條件: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 前一學期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前一學期缺曠課率低於10%
- 前一學期無記過紀錄
- 前一學期依課程總表完成必(選)修實習
- 具中華民國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之華語文能力測驗 B1(含)級以上證明文件
- 獎助項目:兼具前項條件者,依下列百分比(四捨五入)提供獎助
- 班級排名前10%,優惠學雜費收費28,000元/學期
- 班級排名前10.1%至75%,優惠學雜費收費40,000元/學期
- 住宿費補助
- 補助條件:第一學年住宿費於新生註冊日全額繳交
- 補助項目:
- 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住宿費半免
- 秋季班第一學年寒假住宿免費;春季班第一學年暑假住宿免費
- 申請時間及方式
- 免個人申請
- 國際暨兩岸事務彙整校內單位提供之下列佐證資料,簽陳核定後發放。
- 學期成績及班級排名
- 學期操行成績、缺曠課及獎懲紀錄
- 中華民國國家華語測驗推動工作委員會之華語文能力測驗證書
- 計算基準日為每年8月1日及2月1日
- 權利與義務
- 獲本要點獎助者,因故辦理休學、轉(學)系、退學或保留學籍,不保留其受獎權利。
- 獲本要點獎助者,應義務協助本校招生宣傳及推廣活動。
- 本要點經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議及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