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 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居留滿六個月之在學僑生、外籍生可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申請參加健保。另在國內設有戶籍而無被保險人可依附投保之僑生,亦可以就讀學校為投保單位參加健保。 所稱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指連續在臺居住達六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三十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六個月。
- 僑生如果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應依附直系血親尊親屬加保。
- 參考: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DB79016D03C920EB&topn=0B69A546F5DF84DC
學生(大學以上)畢業後,可持畢業證書至各縣市服務站申請 一年覓職期(居留證不能過期),期滿可再延期一次,最長一兩年。
內政部移民署:
外國學生首次申請,於入境後即可透過線上申辦系統申請外僑居留證 (約 5 個工作日即可完成審核),每個居留證上均已配賦統一證號,無須臨櫃重複申請。
可以,凡僑外生在臺取得學士學位後,可用工作點評制向臺灣勞動部勞力發展署提出申請。
大學畢業至少須修習達128學分。
如為中五生(馬來西亞)需多修12學分,總共需140學分。
獎學金名稱 |
獎學金金額 |
申請資格 |
優選入學獎助金 |
20,000元 |
經各管道申請獲本校錄取者入學者,第一期發放。 |
菁英入學獎金 |
學雜費全免 |
菁英入學獎金:經各管道申請獲本校錄取且資料審查成績優異者,第一學期學雜費全免(以當學期外國學生與僑生就讀 本校具正式學籍者(不含各類專班 )新生人數 5% 為限 )。 |
在學獎助金-書卷獎學金 |
學雜費全免 |
入後第二學期始依前學期總成績發放,全班排名前5%者,學雜費全免。 |
在學獎助金-耕讀獎學金 |
20,000元 |
入後第二學期始依前學期總成績發放,全班排名5%(不含)以後者。 |
費用項目 |
金額(RM1約NT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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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 |
經錄取報到之海外僑生,第一學年學雜費減免新台幣2萬元。 每學期約NT$46,00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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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 |
每學期約NT$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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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 |
依個人消費習慣而異,每天約NT$10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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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費 |
僑外生每月NT$749;清寒僑生每月NT$374 僑外生在台居留滿6個月後需投保全民健保;僑生若持有清寒證明則僑委會負擔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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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證件費用 |
學生入境15日內需至移民署辦理居留證,外國學生每年NT$1,000;僑生每年NT$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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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保險費 |
抵台前6個月尚未符合加入健保資格,6個月總保險費約NT$622。 |
學生首次抵台當日之接機及當地交通安排,均由國際交流暨兩岸事務中心負責,屆時將由國際交流暨兩岸事務中心派專員前往機場接機,並協助當日宿舍入住報到事宜,並協助辦理外僑居留證、註冊入學等事宜。
可以,不過在學期中,在校外工讀每周最多只能20小時,寒暑假則不受時數限制。僑外生於校內外工作或實習(有薪),皆須依規定事前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
衛福部健保署:
一、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9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外籍人士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除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應自受僱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外,其餘應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在臺居留滿 6 個月 (連續居留 6 個月或曾出境 1 次未超過 30 日,實際居留期間扣除出境日數達 6 個月)之日起,符合參加全民健保。
二、符合前開參加全民健保資格者,在畢業後覓職期間,請於居留地之鄉(鎮、市、區)公 所辦理以第 6 類身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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