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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中彰雲、南投地區 「僑生專班華語輔導員/實習教師需求申請表」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會本(114)年2月14日僑生畢字第1140500231A號函諒達。
 二、茲為提升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技高端及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二年制副學士班僑生華語文程度,本會前函請貴校協助轉知華語相關科系學生僑生專班輔導員方案事。經調查有意願擔任華語輔導員者計2人,復考量前次調查時,各專班學校之工作內容及鐘點費等資訊尚未明確,現經彙整各僑生專班所提需求,請再次轉知貴校華語文相關科系學生評估應徵意願。
三、另囿於本會交通補助經費,併請轉知學生以前往貴校所在地區之僑生專班承辦學校服務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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